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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介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成员主要由具有医学、药学、法学研究背景的人员和本单位以外的代表社区利益的非专业人士组成,男女均有,委员人数为13人。目前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人数共13名。医学研究伦理小组的组成和工作是独立的,一切活动不受临床试验和实施者的干扰和影响。举行审查会议时至少有一名医学专业的成员,至少有一名非医学者或者非科学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成员出席,他们均拥有投票权。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以“赫尔辛基宣言”为总的指导原则,其组成及工作程序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赫尔辛基宣言》、《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实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包括临床流行病学研究,利用人的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的研究,利用人的生物标本的研究)等。伦理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务

 

 

1

叶寒辉

主任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2

柯坤宇

副主任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3

刘路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4

刘宝荣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5

崔永良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6

黄尧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7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临床医学

8

林立敏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药学

9

俞晓玲

委员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药学

10

马建煜

委员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法学

11

张迪

委员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学

12

王晓元

委员

社区代表

-

13

潘秀娟

委员

社区代表

-